湘西州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湘西州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7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湘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湖南省湘西州审计局对全州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开展了摸底调查,为进一步谋划新形势下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强化质量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打下了基础。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了解,基本摸清了全州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家底,也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妥善解决。一是机构设置独立性不强。全州审计机关虽然一直开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但是设立独立审理机构的只有1个,仅占11%,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的有8个,占89%。由于机构不独立,审理人员自然无法独立,往往身兼多职,难以保证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审理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审计项目审理复核是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应当配备专职高素质干部,且具有审计师职称、审计经历和法律专业背景的审理人员来把关审计项目质量。据调查,在全州9个审计机关审理干部队伍中,党员4人,占44%,非党5人,占56%;具有中级审计师职称的仅2人,占22%,没有中级审计师职称的7人,占78%;学法学专业的仅2人,占22%,学其他专业的占78%;本科学历5人,占56%,专科学历4人,占44%;审理人员9人均为兼职,全年审理复核审计项目230余个,难以保证审理复核工作深入开展,难以确保审计项目质量。三是审理人员学习培训不够。据了解,由于基层审计机关事多编少,审理人员往往身兼多职,很难抽身参加学习培训,往往是每年抽调八县市审理人员参加全州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比时,审理人员才有学习交流的机会,平时缺少对审理规则、质量控制、法规政策和日常问题及时学习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四是审计三级复核制度执行不到位。据了解,由于各级审计机关人手严重不足,项目众多,导致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审计项目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草草交卷的比较多。五是审计项目质量亟待提高。从近三年来全州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结果来分析,发现存在审计执法、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和审计归档等诸多方面的问题,70%以上的都是基础性、常识性质量问题。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质量是成正比例的,这说明审计人员与审理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急需增强。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全州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完全独立的审理机构,保证审理工作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充分发挥审理复核严格把关审计项目质量“防护墙”作用。二是配齐配强审理专业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或遴选等方式,把既具有法律专业、审计专业和会计专业知识,又有审计丰富经验的高学历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审理机构来,既要考虑专业化水平,又要考虑年龄结构,还要考虑文字功底等其他综合素质,配齐配强审理复核人员,每个审理机构至少要配备专职审理人员2名以上,确保审理复核人员足够的力量。三是加强审理人员培训。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或是审理人员对学习培训需求,针对审理干部队伍存在的短板及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请进来”或是“走出去”等方式,组织审理人员参加省、州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多渠道培训学习交流,不断开阔审理人员胸襟视野,弥补审理人员知识短板,提升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新时代复合型铁军审理队伍。四是搭建审理工作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建立“微信”或“QQ”审理工作群,要把分享法规政策、探讨交流和答疑解惑当成一种工作常态,切实加强各级审计机关审理人员的沟通协调,加强审计法规、政策文件和审理成果共享,更好发挥质量控制合力,助力推动审理复核工作提升质量。五是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三级复核制度是指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审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专职的复核机构或复核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一种复核制度。对实施的每一个审计项目工作底稿,都应当分别经过相关责任人员的“详细复核”“一般复核”“重点复核”,三级复核缺一不可。六是强化质量监督检查。要切实增强全州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干部质量意识,通过学习优秀审计项目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分标准,提升业务素质与水平;通过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及时纠正日常业务工作中的错误,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错误。

(审批领导:阙剑平  供稿人: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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