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3 字体大小:

                  ——2017824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查。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州审计局对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州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州工商局等1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州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审计,5个县的财政决算及3个县扶贫资金审计,州本级及8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州本级及8县市医疗保险基金、州本级及8县市环保专项资金,9个州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指挥部征拆资金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中,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542”发展思路和脱贫攻坚目标,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维护民生、惩治腐败、推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6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州本级财税总收入29.71亿元,比上年增加3.12亿元,增长11.75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43亿元,比上年增加1.35亿元,增长14.85 %

——服务发展精准有力。一是安排1.28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并通过多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交通、水利、“两供两治”“两棚两改”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安排产业建设资金1.33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精品旅游景区、商贸物流区“四区”建设;加速推进创新创业园区“73”计划等。三是积极支持新城扩容开发和老城改造提质;开展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保护;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民生保障更加有力。2016年全州民生支出175.78  亿元,同比增长 8.32 %;教育支出 43.42 亿元,增长4.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32 亿元,增长 11.67 %;医疗卫生支出25.79  亿元,增长15.03 %;财政扶贫支出 17.61亿元,同比增长  72.65%;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5.36亿元,增长 15.77 %

——财税改革扎实推进。一是推进“营改增”、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等改革工作。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三是出台了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意见,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促进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四是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2016年,制定出台了《州本级财政性资金银行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加强了财政管理,规范了财经秩序,严肃了财经纪律。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审计依法履职;州直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主动整改有关问题,逐步完善制度机制,内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州审计局按照州人民政府要求切实加强跟踪督促,审计所指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20167月以来实施的38个审计项目,共指出问题295个,截止今年7月中旬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到位263个,整改落实率89.15%;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问题9个;正在整改的问题23个。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有些方面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未及时调整,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和加强管理予以解决。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州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等各项财政改革,认真落实惠民政策,积极清理消化存量资金,加快支付进度,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支出预算的正常执行,州本级预算执行总体向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主要问题:

1.部分税款尚未及时征收到位。20174月,州地税局直属局对管辖的113户房地产、建安企业以前年度采取“以票控税”的征管模式进行了清理,已追缴欠税2533.22万元,尚有欠税2517万元暂未征收到位,目前正在进一步清理征收之中。

2.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较低,尚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2016年州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编制共分六个档次,分别为:2.1万元/人年、1.6万元/人年、1.5万元/人年、1.1万元/人年、1万元/人年、0.75万元/人年。经抽查发现,部分部门单位预算公用经费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尚不能满足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

3.部分州本级预算指标和上级专项指标提前下达欠及时。州本级20169月底前,预算指标下达3.32亿元,占全年预算指标的42.55%。上级专项指标,除当年12月未下达指标外,30天以上未下达专项指标占23.86%

4.代管账户资金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工作延续等因素,截止2016年底,历年来代管账户资金结转结余10.95亿元。

5、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欠规范。2016年末,州财政专户资金结余13.35亿元,当年拨入专户列支出11.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31亿元的29.02%。专户资金管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专户不同程度存在两年以上结转资金未拨付。二是交通道路建设支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应在县市级体现支出,因资金拨入州本级专户,支出在州本级确认。三是将不属于专户管理的“创新创业73推进计划”专项--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2132万元转入交通建设专户。

二、州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州食药监局、州总工会、州质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委、州工商局、州文广新局、团州委共1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结果看,这些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不同程度下降,所审计的10个部门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893.8万元,比2015年减少38.29万元,同比下降4.1%。但在结存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往来款项清理结算等方面仍欠规范。

(一)部门结存资金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2016年末,州国土资源局、州文广新局、州农业委及二级机构、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结存资金数额较大,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结存的主要原因为财政特设专户资金结存、未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结余以及工商、质监、药监体制改革,部分专项经费结存等。

(二)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或使用。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有1.56亿元省拨国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过30日下达县市,占总额2.58亿元的60%,最长达96天;延伸审计泸溪县、龙山县发现,国土专项资金分别结存4367万元、9363万元,分别占2015年至2016年州下达资金总量6831万元、19620万元的63%47%二是州总工会至20174月,职业培训帮扶资金结存122万元,占2015年和2016年中央、省财政下达总额142万元的86%三是州农业委拨付给湘西老爹公司贷款贴息54万元用途欠合规。四是湘西经开区征收失地农民救助金131万元,未纳入社保专户管理。

(三)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一是州农业委及其二级机构2016年末,有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结算的往来款项2084万元。二是州国土资源局未及时清收各种债权往来款1267.81万元。三是团州委、州青基会往来账款未及时结算分别为25.38万元、98.31万元,在审计期间,已按要求正在整改。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欠到位。一是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价款和采矿权交易价款未及时清收。至20174月,州国土资源局应收未收2013年出让给湘西海盟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价款1.01亿元;有3宗花垣县矿山采矿权出让价款999.7万元形成拖欠。二是州青少年服务中心就原峒河光明社区办公资产,于2015年与吉首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至20174月仍有563.61万元未收回,且该中心未在财务上反映,原账面资产271.43万元也未核销。三是州文广新局对机构已撤销的原州广电中心持有的湖南电广公司926,179股股票,上市股票代码000917,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持股收益13万元未转入单位账户;“湘西影城”建设项目,因开发商资金断链、合同纠纷及集资等原因,处于停工状态,前期支付开发商的土地返还款669.34万元和应补偿国有收益400万元协议存在风险

(五)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一是州文广新局与湖南有线公司共建的局机关办公大楼,20048月交付使用,未办理房产证;与“三馆”置换新建的1.7资产未办理房产证二是州总工会职工宿舍1栋计56.28万元,房改时卖给职工,2012年因房地产开发拆除,未按规定申报核销;州工人文化宫培训楼建筑面积16771996年交付使用,未作固定资产入账。三是州质监局已处置的老办公楼和土地资产,未及时核销316.31万元。四是州食药监局移交2台车辆价值39.31万元,至20174月未核销。

(六)湘西经开区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筑领域税收占比较大,税源结构较为单一。2016年湘西经开区税收总收入3.48亿元,其中工程建筑领域税收为2.4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71.4%二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偏差大。2016年度,经开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11,23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41万元的25.48倍,为预算调整数1875万元的5.99倍。三是给所属企业出借投标人的投标诚信保证金9000万元;出借给园区企业财政资金11,863万元,其中:出借给2 家招商引资企业1000万元,存在安全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建议。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相关管理流程等措施,进行积极整改。

三、县市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吉首、永顺、古丈32014年至2015年,泸溪、龙山两县2015年至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各县市财政收支增长较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措施逐步细化。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欠规范。2015年末,吉首市、古丈县、永顺县财政支出挂往来3.8亿元、2.25亿元、1.43亿元。至2016年末,泸溪县、龙山县出借财政及非税汇缴户间歇资金分别为2.9亿元、11.57亿元,主要是多年来累计用于地方政府实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项目工程借款或支出所致。

(二)财政存量资金较大,未及时发挥效益。20166月底,古丈县、吉首市、永顺县分别结存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资金6.74亿元、9.29亿元、10.38亿元。至2016年末,泸溪县、龙山县分别结存资金8.16亿元、8.86亿元。

(三)应征未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影响州级收入经抽查部分项目,因实施招商引资优惠措施、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等因素,吉首市、永顺县、古丈县应征未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525.2万元,影响州级收入905.03万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逐步消化出借资金,规范支出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全额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议,相关县市加大整改力度,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对吉首市、永顺县、古丈县201420166月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共涉及项目3248个、资金5.56亿元,延伸抽查了8个乡镇、23个行政村、9个专业合作社,142个扶贫项目。各县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州精准扶贫政策,加大扶贫投入,在开发农村新型产业、稳定传统产业、探索精准帮扶途径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效果比较明显。但审计还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欠理想,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至20166月末,古丈县、吉首市、永顺县分别有225个、252个、325个扶贫项目未开工实施,涉及项目计划资金分别为0.59亿元、0.39亿元、0.82亿元。二是个别财政扶贫资金存在损失现象。如古丈县岩槽河生态茶叶专业合社,投入的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因茶叶栽培技术不成熟,致茶苗存活率低。吉首市鑫土地果木专业合作社2015年投入扶贫资金20万元进行贡桔品改未成活。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完善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统筹监管等建议。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州本级、8县市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2015年全州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76亿元,支出16.29亿元,累计结余11.1亿元,当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46.41万人次。至20166月,全州有273.22万人参加各项医疗保险,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但审计还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参保群体享受财政资助待遇未完全到位。20166月,8县市尚有享受财政资助5921万元暂未拨付到位。二是部分公立医院未通过平台采购药品。2015年至20166月,7个县和州本级共20家公立医疗机构未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额6634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要求相关单位按政策及时资助相关群体个人缴费补助规范药品采购等建议。相关部门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

(三)州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对吉怀高速等9个州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指挥部实施了审计,全州交通建设项目投资较大,各指挥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管理职责,为推进我州重点项目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审计还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路征地项目欠缴社会保障费,其中:吉怀高速欠缴500万元、龙永高速欠缴1709.1万元,张花高速花垣段欠缴570.2万元,张花高速三条连接线欠缴494.41万元。二是省项目公司欠拨征拆资金未到位,其中:凤大公司欠拨956.24万元,吉茶公司欠拨336万元,吉怀公司欠拨952.46万元,永吉公司欠拨200万元,张花高速指挥部未收回为项目公司垫付资金2377.88万元。三是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未得到完全解决。由于工程建设,致沿线周围多处路系、水系、生态环境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未得到完全解决,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其中:吉茶高速有6 处、张花高速有13处、吉怀高速有1处,永吉高速有1处。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澄清征拆“底子”、落实保障待遇,加大沟通汇报力度、及时彻底解决遗留问题等建议。州政府及各指挥部高度重视,加大衔接汇报力度,有关问题正在整改。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8县市和州本级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全州2016年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83亿元,开工2.35万套,竣工面积115.83,有效保障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审计还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因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延迟开工、选址、土地报批等多种原因导致全州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结存量大。二是全州有2.5万套保障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5个县市已建成1年以上的3393套保障房未分配入住;5个县市5477套保障房涉及投资4.74亿元,完工1年以上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或交付使用。三是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5个市县和州本级共9229套公租房应收未收租金770.5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夯实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完善产权登记等建议。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五)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全州环保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共调查23个乡镇41个村和12个单位,抽查了59个项目。2015年至2016年,全州共筹集到位各类环保专项资金4.83亿元,支出2.49亿元,开工实施项目487个,农村和城镇环保设施得到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得到较快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专项资金有效地发挥了作用。但审计还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4个县市挤占环保专项资金187.19万元。其中:凤凰县57.99万元、泸溪县50万元、永顺县10.54万元、吉首市68.66万元。二是吉首市无计划安排乡镇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7万元。三是泸溪县无预算支出环保专项资金100万元;出借环保专项资金75万元,至20173月未收回。四是201612月末,环保专项资金累计结存2.34亿元,其中:2014年及以前结存0.25亿元,占比10.6%2015年末结存0.97亿元,占比41.4%2016年结存1.12亿元,占比48%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归还原专项资金渠道、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加快环保项目建设进度等建议。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整改之中。

(六)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审计情况。对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至2016年末全州累计归集74.53亿元,累计提取30.31亿元,归集余额44.2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65.69亿元,其中2016年提取和发放贷款19.51亿元,为保障和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少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997万元。二是2016年末,有116家单位5630人未按期缴纳住房公积金1645万元。三是查处制假骗提住房公积金,仍有34240.52万元未追回到位。四是低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执行率低。2016年州财政安排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补贴10万元,当年仅有1人申报并享受贴息补贴0.2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公积金财务核算、加大查处骗提骗贷力度、完善低收入家庭贷款贴息补贴条件等建议。审计指出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整改之中。

(七)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审计情况。对州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结存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制度实施初期,对保障施工人员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全国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健全后,20167月,省人民政府废止了该项制度,要求统一并入社会保障体系管理。20173月底,州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专户各类资产结存9451.2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9414.64万元,固定资产36.59万元,预付款26万元。审计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结算劳保基金。2008年至2016年,存在未按政策要求及时结算返还款项问题二是2007年以来,未及时与省劳保办进行往来款核对,造成双方账务差异。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由财政、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及时清理结算劳保基金等建议。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州审计局组织对6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审计总金额4.8亿元,审减和节省投资额0.8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6.66%。审计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三是部分项目建设规模超概算较大。四是部分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清单和控制价编制不完善,项目变更签证内容多,突破中标合同金额较大。五是部分项目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未履行报批程序,对新材料新工艺定价可比性把控不足。六是部分项目合同订立不严谨,未按标准合同文本填写,部分关键条款缺失,造成结算争议较大。针对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问题,及时向各被审计的建设单位提出了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管理。一是根据州本级各单位近年来公用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善年初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足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的刚性约束。二是提高年初预算的细化程度,减少部门切块,缩小预留规模,减少临时追加批条等现象。三是加大对部门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通过压缩下一年度预算规模、收回沉淀结余资金等措施,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预算执行力。

(二)加强民生资金管理,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缩短项目审批与资金下达迟缓的距离,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有效化解财政资金沉淀。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以统筹整合为由,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相统一的约束机制,搭建相关管理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有效防范虚报骗取、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三是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关口前移、联合布控,对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和验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提升项目质量和层次,促进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精准扶贫审计整改责任。及时持续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三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整改责任。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制定审计整改考核和奖惩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诚恳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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