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0 字体大小:


——2018年8月27日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副局长    万前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党中央、省、州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州审计局对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542”发展思路和脱贫攻坚目标,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发挥审计在“防范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和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服务发展重点突出。2017年财政支出,重点支持化解行业过剩落后产能,引导各类资本投向优势、新兴产业,推动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支持城市扩容提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民生保障精准有力。2017年全州民生支出188.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07%,各项目支出增幅较大,民生保障更精准有力。扶贫支出19.36亿元,增长9.96%;教育支出51.58亿元,增长18.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9亿元,增长8.4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9.03亿元,增长12.57%;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6.45亿元,增长20.22%。

——财税改革稳步推进。出台《湘西自治州财税综合信息管理办法》,全州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支持完成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支脱钩,加快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优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用于精准扶贫机制。

——财政管理从严从实。制定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PPP项目运作管理办法,开展政府性债务及其投资项目资产清理核查;出台《州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清理回收并统筹使用结余结转资金;出台湘西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政府采购监管。

——审计整改成效较好。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州审计局逐项跟踪督促。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都得到了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32项,根据审计移送案件线索,有关部门立案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33人。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州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州财政局编制的州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7年,州本级财税总收入完成36.08亿元,为预算的126.61%,比上年增加6.37亿元,增长21.4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2亿元,为预算的102.44%。从审计结果看,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精准扶贫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少编州本级政府性债务还本支出2.06亿元。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少编上年结余1.05亿元。

2.项目支出预算细化程度不高,预留规模较大。2017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2.09亿元中,未细化到单位预算,而切块到财政局归口科室资金9.83亿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1.28%。

3.至2017年底,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待查收入1.97亿元未及时清理划解。

4.个人所得税未及时足额征收到位。一是2017年州集中支付局代扣未缴166个预算单位申报的个人所得税721.1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州地税局及时进行了清收。二是州直有73家预算单位未申报个人所得税,州集中支付局未代扣代缴,如湘西州体育彩票中心等。审计指出问题后,州地税局高度重视,正在逐一核实,并催报催缴。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部分特设账户余额仍在增长。至2017年底,州国库集中支付局代管资金322个特设户余额合计8.11亿元中,有 83个账户余额合计较年初净增加1.78亿元。

2.利息收入未缴国库2162.7万元。2017年底,财政专户、特设账户利息收入分别为620.88万元、1541.82万元,至2018年5月底未缴入国库。

3.预算未按规定公开和说明。一是公开信息缺少州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未公开到项级科目。三是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政府债务举借、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未按规定进行解释说明。

4.职业年金未做实。至2017年底,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扣缴职业年金2.26亿元,实缴1.08亿元,欠缴1.18亿元,职业年金未做实。

二、州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公安局、州教体局、州旅外委、州民政局、州工商联、州林业局、州农科院、州供销联社、州电大共11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结果看,这些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不同程度下降,所审计的11个部门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662.38万元,比2016年减少255万元,同比下降27.83%。但在部门预算编制、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往来款项清理结算等方面欠规范。

(一)年初部门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

从此次审计的11个部门单位看,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欠科学,且部分项目未细化、未具体,年中追加预算占比高,增加数额较大。如:州农科院年初预算1038.7万元,年中追加474万元,年中追加占年初预算的45.63%。

(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欠规范

一是委托中介欠规范。从此次审计的11家州直单位看,除州林业局、州工商联外,其他9家单位均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自行与中介协商付费,评价标准把控不一,付费标准不一。二是从此次审计中的9家州直单位绩效评价存档资料看,其评价结果即为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等级均为“优”,与财政复核情况存在差异。三是2017年,州财政局由每个业务科室各选送1个项目,仅对11个共4669万元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重点评价,专项资金重点评价覆盖面小。

(三)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一是州林业局系统2017年底,有346户往来账款2314.09万元未及时清理结算,有的长达20年以上。二是州教体局2017年末,有1年以上未及时清理结算的债权债务92.1万元。三是州农科院2017年末,有26户其他应收款257.96万元未及时清收,其中开发中心已注销,但仍挂应收款68.72万元。四是州旅外委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和结算137.7万元,10家旅行社共103万元保证金应退未退。五是州国资委所属经管公司2007年前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购入的州湘运公司等10家单位的债权527.67万元,挂账时间超10年未清收。六是州供销联社与下属企业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446.03万元。七是州电大有87.82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结算,其中有学校教职工借款58.85万元未及时清理结算。八是州民政局63.03万元往来账款未及时清收清退。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欠到位。一是州公安局于2013年9、11月,分别以20年242万元、12年360万元的租金标准,出租银盾宾馆、金盾宾馆,约定2014年底前付清租金,至2018年6月15日,承租方分别欠交租金62万元、60万元。二是州教体局应收未收原教育接待处(金谷宾馆)租金35.4万元和三康教育公司承租原州教育局大楼一楼门面7-8号租金11.6万元。三是州国资委所属经管公司,2012年以其拥有州民族宾馆20%股权置换担保公司2000万元资金,至2018年5月底未完成转让手续、未收到投资收益;代州警察基金会持有2016年11月州保安公司出资1000万元认购新中合公司定向增发股份200万股份,至2018年5月底未取得投资收益。

(五)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一是州教体局未对原州教育局和原州体育局合并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局机关财务核算的部分资产,实际由二级机构使用或出租;团结东路老体育馆、体操房、教学楼等因开发拆除,至今未核销账面资产96.5万元;车改中已上交的车辆资产未核销115.79万元;原有15栋房产账面原值6932.05万元、约5万余平方米仍未取得权属证书。二是州林业局林火望监测设备采购支出64.63万元未计固定资产。三是州电大长期挂账经审批核销的资产182.93万元,造成单位资产账实不符。四是州供销联社账面未登记位于厂坪巷的划拨办公用地;2000年建成的宿舍楼1栋约400平方米、乾州火车站兔岩仓库约900平方米,既未取得产权证,也未进行财务登记。

(六)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一是州教体局2017年凭申请报告,向各体育协会、县市教体局、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等审批拨付体彩公益金307.26万元;将体彩公益金用于机关工作经费7.63万元;州教育基金会2014年违规向吉首葛四民族食品公司出借教育基金资金100万元,至2018年5月底仍有60万元未收回。二是州林业局2017年初预算安排州本级“绿色湘西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370万元,至2017年12月29日才由财政部门分配下达到县。三是州旅外委2017年扩大机关开支范围,分别向5个县市文旅局下拨经费4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强化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等建议。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相关管理流程等措施,进行积极整改。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三季度至2018年一季度,按照省审计厅的部署安排,对全州5个县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县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审计坚持边跟踪、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结果,推动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2018年对部门 “两单”(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取消27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27项行政许可事项。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较慢。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重点项目推进较慢,没有实现预期效果。一是龙山县龙潭河水库原计划在2017年建成,至2017年5月尚未取得项目用地批复。二是吉首市2015年寨阳乡庄稼村等三个土地整治项目,因施工环境问题,项目无法落地,2017年被调整到双塘村,至2017年11月才开始可研设计。

(二)部分政策制度执行欠到位。一是保靖县县工业园管委会没有对入园企业备案初审,工业园入驻企业28家,其中12家企业至2017年9月尚未通过环境评估,占比42.86%。二是吉首市“河长制”执行欠到位,审计查看现场时,峒河部分河段中存在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等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有的已制定出台有关制度今后加强管理,予以完善。

四、扶贫审计情况

对全州7县(除吉首市外)2017年度扶贫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共涉及扶贫资金46.04亿元(不含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重点延伸、走访调查了39个乡镇及所属的95个村或社区1278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7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和精准扶贫政策,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以及“三率一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扎实推进扶贫脱贫攻坚“十项工程”工作,脱贫质量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受惠最多,获得感明显增强,农村面貌明显改善,脱贫成效显著,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国扶系统信息动态管理欠精准。经审计大数据比对分析,国扶系统信息欠精准、动态管理欠到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国扶系统信息内标注为残疾人,而在残联部门无登记。二是8-14岁适龄儿童,在国扶系统信息内标注为“非在校生”。三是系统存在5户以上帮扶对象未及时调整修正。

(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欠规范。7个县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均存在一些欠到位的问题。一是扶贫资金使用较慢,在基层单位结存普遍,形成二次沉淀。二是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的个别环节、部分扶贫工程项目承建管理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挤占挪用或套取私分扶贫资金、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等问题。三是部分单位及乡镇财政所审核把关不严,报账资料存在明显错误和漏洞。

(三)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欠紧密。一是个别公司和部分合作社获得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后,未及时与建档立卡户利益挂钩,股权合同欠明确。二是农村合作社管理欠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入社的农户部分仅收到土地流转和务工收入,收益长效机制欠缺。三是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由大户承包,与建档立卡户利益联结不紧密。

(四)个别政策措施落实和管理欠到位。一是生态护林政策落实欠到位。存在部分生态护林补助享受对象为外出务工人员、年龄不符人员、非建档立卡户人员等情况。二是“扶贫特惠保”政策执行缓慢,未能得到及时理赔。三是基础管理工作欠到位。主要表现:公示公开制度欠到位,存在为获取报账资料、选择性公示公开的现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各类对象中仍存在有房、有小车、有公职人员或重复享受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多次以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审促改,边审边改,服务促改”的原则,立行立改,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问题清单集中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查通报等措施,州委攻坚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实行分类整改,能及时整改的,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当前不能及时整改的,已制定相关制度,今后加强规范管理,截止6月底绝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州本级和8县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全州2017年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9.76亿元,开工10,968套,基本建成35,704套,新增棚户区拆迁96.34万平方米,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83户,农村危房改造9,066户,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长期未使用。2017年底,未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已超过1年的有:古丈县1599万元、龙山县450万元;古丈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获得棚改贷款后,有3620万元闲置超过1年未使用。

(二)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时间空置。由于撤乡并镇、供需不匹配、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255套保障性住房至2017年底空置超过1年,其中:吉首市146套、凤凰县109套。

(三)部分保障性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政府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房产已竣工未办理产权登记3743套,其中:永顺县2131套、吉首市1612套。

(四)部分保障性住房租金未收缴到位。政府提供的12795套保障性住房,941万元租金尚未收缴。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使用资金,盘活空置房产、完善产权登记和后期物业租金管理等建议。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六、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收支审计情况。2017年8月底,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项目交易2800余宗,基本实现了州域内的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国有产权、政府采购和其他公共资源的统一交易,成交额增长较快,平台交易效果明显。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通过第三方违规向州内6家有储蓄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收费167万元,并在共管账户直接列支有关费用或转款75万元。二是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州交易中心违规减免缓交服务费133.71万元。三是投标保证金账实不符,其利息收入未入账反映。四是部分入场交易项目操作不规范,交易秩序维护不到位。存在评标(审)专家抽取管理不规范,少部分中介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类业务频率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与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一致,部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或未按原交存渠道退回。

(二)州发改委下属6个二级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对州发改委下属6个二级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全州重点项目考核、管理有序开展,价格检查监督、价格认证依法实施,发改物价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2013年10月,州节能中心购买了69.07万元的专用仪器设备,有部分设备长期闲置未使用。二是至2017年9月,所属单位改制后财务清算缓慢,资产权益183万元未划转。三是原改制单位购置房产至2007年11月,尚未取得该门面的房产权证,仍有64.36万元预付账款未清理结算。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规范会计核算等建议。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州审计局组织对7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审计总金额8.5亿元,审减或节省投资额1.91亿元,综合审减率22.47%;对湘西州文化体育会展中心等9个州庆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推进了工程进度,提升了工程质量,完善了建设程序;对州政法系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等。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超延工期现象普遍存在。如:龙山县边区医院住院楼项目,合同约定2013年6月竣工,至2018年7月仍未竣工,拖延工期超5年。二是部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欠精准,存在超面积、增项目、超概算投资问题。如:州国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等。三是合同审查不严或者未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不填写。例如湘西州柑橘无病毒种苗基地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变更工程结算条款不明确,仍通过审查备案。四是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制不合理,部分设备、材料采购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以补充合同形式直接承建等。如: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大门、连廊、室外挡土墙、地下管廊等,均以补充协议发包。五是部分项目勘察结果指导性不强,施工图审查不严,建设单位管理不严,监理单位对材料监督和现场控制不严,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较随意。如:湖南省酉水灌区2014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州武酉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未施工的渠道浆砌石、防渗砼、隧洞砼和钢筋工程进行虚假计量签证等。六是部分项目竣工验收1年以后才送审。部分建设内容已被新项目覆盖,无法进行现场踏勘审核。如:湘西职业技术学院绿化建设项目,2015年5月竣工,2017年5月才送审。

针对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问题,及时向各被审计的建设单位提出了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科学完整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75%以上,合理控制预算追加,强化预算执行;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压减中间环节停留,按规定进行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强化税务部门依法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职责,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做到应征尽征,增强部门单位及个人依法纳税意识,做到应缴尽缴;及时清理划解非税待查收入,全额解缴财政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州政办发〔2017〕9号文件规定,限期取消所有单位特设账户;及时足额缴存资金,做实职业年金。四是及时清理结算债权债务,全面登记核算国有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严格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审批管理,按规定要求报批备案,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五是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委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履行评价主体责任。

(二)深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各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按规定执行各项经济调整政策,深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二是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可研论证、规划和勘察设计工作,做细做实项目预算,严格控制工程量签证变更,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约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严格控制政府投资成本,杜绝化整为零,签小报大,切实落实中央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取消地方配套,行业性、系统性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安排项目资金,尽量减少地方资金配套。三是及时分配入住已竣工的保障性安居住房,依据政策及时调整入住对象,做好做实公租房权属登记和租金收取。

(三)持续强化涉农资金管理。一是全面及时修改完善国扶系统信息数据,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及时到位,有效防范虚报骗取、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二是持续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全力优化项目实施计划和施工环境,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有效化解涉农资金沉淀。三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和优化产业扶贫模式,着力夯实扶持企业与建档立卡户的利益联结,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股权管理和财务核算。

下一步,州审计局将按照州政府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在年底前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诚恳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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