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1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预算编码:106

  


  

评价方式:湘西自治州审计局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湘西自治州审计局评价组

  


  


  

报告时间: 2022 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审计局(以下简称州审计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审计局。

州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州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地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州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州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州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州政府州长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州直各都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州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州政府投资和以州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州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州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州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州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授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州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州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与县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11.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州审计系统的应用。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州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部门年度整体支出年度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审计法,对法定范围进行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争创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全州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州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平安单位。

审计项目工作经费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主通过开展财政审计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及其他审计项目,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地方经济秩序、廉政建设、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上年结转帮扶村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经费支;死亡抚恤金绩效目标:主要用于因故去世人员死亡抚恤金;公车购置绩效目标:主要用于公车购置;其他审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支出,省级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及审计工作经费: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实施政策跟踪、国外贷援款项目吉首市、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4个县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审计、完成州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跟踪审计、州本级及8县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基本支出共计1342.04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1177.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列支。

2.公用经费支出164.3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基本运行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实际收到项目资金808.55万元,上年结转46.76万元,本年可用项目资金855.31,实际支出项目资金855.31万元,其中属于审计项目工作经费的有698.5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财政审计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及其他审计项目。属于其他审计工作经费有156.7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公车购置及扶贫工作经费等。本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报账手续,资金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州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相关收支。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州审计局国有资本经营相关收支。

  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州审计局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度,荣获了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湖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评为州直党建示范点;被评为全州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州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平安单位。实施吉首市2019年度扶贫专项审计暨民生资金调查项目等被省厅评定为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

1运行成本方面。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州审计局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这六个方面的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等专项经费开支,确保我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2公用经费控制率75.24%

2021年公用经费控制率75.24%=(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64.3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218.47万元)×100%

3.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113.46%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13.46%=〔(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55.5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100%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变动率的原因是由于我局新进人员增多,且因业务需求,经批准,年中追加公车购置费25万元,当年新购置车辆一辆。

4.三公经费控制91.53%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5.5万元,支出50.8万元,比去年上涨28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同比去年增加2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39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2.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12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1.53%=(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50.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55.5万元)×100%

(二)管理效率方面。

1.预算执行99.11%

2021年上年结转114.8万元,年初部门预算1388.46万元,年中追加768.63万元(含其他收入20万元),2021年支出2251.67万元,本单位预算执行率为99.11%。 

2.预算控制率为16.21%

2021年初部门预算1388.46万元,年中追加768.63万元,剔除追加人员经费等政策性因素523.63万元及省厅拨付的审计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后,州本级财政追加项目支出225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6.21%

3.在职人员在编制控制范围内。

2021年在职人员控制率87.32%=(在职人员数62/编制数71×100%

4资产管理情况

州审计局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5.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

科学合理地编制了2021年部门预算,编实基本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合理编制项目支出。认真细致编制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真实准确填报基础数据,按时上报决算数据资料。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在财政及门户网站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并在财政和门户网站上公开。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的公开。

(三)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等方面。

2021年,我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了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的作用。共完成审计项目94个(含政府投资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0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0.4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0.33亿元,审计挽回避免损失4.2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78条,被审计单全部位采纳。撰写审计专报6期,全部获得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全力开展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任务。今年以来,我局抽调精干力量,扎实开展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取得了审计署、省审计厅充分肯定。完成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吉首市、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4个县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审计、完成州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跟踪审计。

2.着力推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2021年,分别组织实施了花垣县、龙山县、保靖县、吉首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放管服”改革、农村改厕、农村垃圾、农村污水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策落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

3.聚力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利用大数据审计分析方法,组建大数据分析团队,对州本级77家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着力关注大数据疑点,重点对州直14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指出了代编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结构不够科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持续督促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有力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提质增效。

4.倾力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5个州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执行党和国家、省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目标责任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以及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促进了领导干部权力规范运行。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并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

5.合力开展民生专项审计。组织实施了州本级及8县市社会保险基金、州本级及8县市地下防空室易地建设费,龙山至永顺、永顺至吉首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州本级农村微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州本级粮食储备专项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专项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按程序,资金的效益是否得到有效发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等情况。促进提升了专项资金的效益。

6.有力推动政府投资审计。累计完成了州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30个(含计划外跨年项目),送审金额19.5亿元,审减4.25亿元,审减率21.79%。目前在审项目14个,涉及金额29.26亿元。组织开展了湘西机场和机场道路跟踪审计,对招投标、合同、计量支付、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完成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全省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专项清查要求及省厅交办的概算调整审计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1.切实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一方面,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克服疫情影响,落实防控措施,组织180余人参加了省厅“送教上门”暨全州审计业务培训。同时,加强以审代训、以老带新等基础工作,全力推动干部能力提升。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汇编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做到每人一本。并组织45岁以下干部对省州优秀审计项目集中学习并撰写体会,有效促进了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提升。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廉政责任落实。5月召开了全州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将压力传导到每位干部。二是做到廉洁教育常态化。通过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运用湘西纪检公众号开展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到廉风常吹、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审计现场监管。采取审前公告廉政纪律、审后报送执行纪律“两单”和交纳伙食费收据等措施强化廉洁管理。通过不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廉政监督。四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按季度公开机关财务收支和通报政务事项,从严管理机关事务和审计现场监督,落实科室长述职述廉制度,促使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确保审计人员被投诉率为零,审计项目无行政复议,做到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满意。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26月,州审计局高度重视本局绩效自评工作,成立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小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本部门(含所属单位)所有州级预算支出及其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自评结果表明,州审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分99分,等级为优。

八、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做法

州审计局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2021年,州审计局牢牢把握审计机关不仅是国家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夯实审计事业基础,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二是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扎实完成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

1.年初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不够细化。

自评发现,2021年在编制年初预算时,项目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不够细化,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占比较高。如审计工作经费,年初预算516.84万元实际应有部分资金为审计咨询费,但年初编制预算均编制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由于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咨询费每年变化差异较大,年初无法确定全年支付金额。

2.三公经费控制率需进一步降低。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1.53%,主要是因为我局2021年新购置一台公车25万元,导致“三公”经费控制率偏高,后续我局会进一步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控制率。

九、有关建议

1.细化年初预算编制。

参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数据,细化下一年度预算经济分类,提前规划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统计全局各科室下一年度预开支情况,经局领导研究后,适当增减各经济分类科目金额。

2.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化落实措施,加强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强化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对评价优秀的项目将加大资金力度,以期待更好的效益,对评价合格的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将减少资金或取消项目。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于2022630日前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5、州级预算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6、州级预算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7、州级预算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8、湘西州审计局办公室关于成立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的通知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刘琼媛

联系电话

8223636

人员编制

71

实有人数

62

职能职责概述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州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州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一)加强稳增长政策落实审计,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三)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四)加强民生项目资金审计,促进规范管理和绩效提升。

(五)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促进项目建设管理得以改善。

(六)加强督促核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清仓见底。

(七)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1年,我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了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的作用。共完成审计项目94个(含政府投资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审计挽回避免损失均上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78条,被审计单全部位采纳。撰写审计专报6期,全部获得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2271.89

114.8

2137.09

0

0

20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2251.67

1342.04

1177.66

164.38

909.63

20.22

20.2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50.8

0.41

25.39

25

0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其他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640.99

640.99

0

0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根据审计法,对法定范围进行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争创全州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州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平安单位。

全年实施政策跟踪审计、财政预决算审计、经责审计、专项审计、工程结算审计,查出问题金额上亿元,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廉政建设,保障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荣获了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湖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评为州直党建示范点;被评为全州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州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平安单位。实施吉首市2019年度扶贫专项审计暨民生资金调查项目等被省厅评定为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州委州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审计项目完成率

90%-100%,计8分;80%-90%,计7分;70%-80%,计6分;60%-70%,计5分;低于60%,计0分。审计项目完成率=(已完成或结束现场实施的立项项目数/全年立项项目总数)×100%

100%

预算执行率

90%-100%,计10分;80%-90%,计9分;70%-80%,计8分;60%-70%,计7分;低于60%,计0分。

99.11%

审计项目质量达标率

90%-100%,计8分;80%-90%,计7分;70%-80%,计6分;60%-70%,计5分;低于60%,计0分。审计达标率=(全年审理复核项目/已完成或结束现场实施的立项项目数)×100%

100%

省级优秀审计项目

1

1

审计项目完成的及时性

按时完成



已按要求完成,按时结束审计现场、出具审计报告

部门预决算公开

按时公开

已按要求公开

公用经费控制率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 经费”实际支出数/“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75.24%

三公经费变动率

变动为00

变动大于0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91.53%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挽回(避免)损失

1亿元

大于1亿

问题金额

1亿元

大于1亿

移送重大案件线索和事项数量

1

1

审计信息批示

5

撰写审计专报6期,全部获得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

审计建议采纳率

95%

100%

开展关注生态环境有关的审计项目

不少于1

大于1

审计干部人才培训

不少于2

大于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审计人员被投诉率

0

0

行政复议

0

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及评价等次





评分:99等级:优









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龙庭吉

办公室主任

湘西州审计局



刘琼媛

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湘西州审计局



滕卓

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湘西州审计局



评价组组长签署意见:



评价组组长(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单位)(盖章):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盖章):



附件1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7.docx
附件8:成立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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