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印发《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印发《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7 字体大小:

 

 

州局各有关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的意见》(审财发〔2010143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各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管理,现将《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财政决算审计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201457


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为有效开展对各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工作目标

顺应财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促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维护国家政令统一,促进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规范财政管理,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转型,促进财政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揭示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目标:一是检查核实财政收支的真实、完整、合法性,摸清财政管理现状,评价财政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发现和反映财税管理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推进深化财政改革。二是分析财政收支结构,评价财政运行质量。反映政府在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控制行政成本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促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确保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决策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提高财政运行效率。追踪政策执行效果,对预算管理、资源资产利用、专项资金使用等绩效开展定量定性分析,促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财政绩效水平。四是从政策导向、体制机制、管理投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管理、完善体制、深化改革的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国家治理,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永顺县、花垣县、古丈县、吉首市人民政府2012-2013年度财政决算、税收征管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顺延相关年度。

具体审计对象包括财政部门、地税部门,延伸审计对象由各审计组根据审计调查情况自行确定。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在掌握各县市财政决算、税收征管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摸清财政管理的现状,了解各项财政改革的推进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审计:

(一)财税政策的执行和制定情况

关注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政策、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审计财税、环保等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是否到位,有无违规越权制定优惠政策,是否及时清理并停止执行国家明令禁止的有关政策文件。

具体检查国家宏观调控、产业、环保、税收等政策的实施情况。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有无违规制定财政优惠、奖励、补贴政策,自定招商引资减免税优惠政策或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扩大减免税范围、越权办理减免税和随意批准缓税、欠税和包税等;有无违规制定收费政策和减免缓返政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有无违规提高或降低标准,改变执收范围等。

(二)财政决算的真实、完整和合法性情况

1.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和合法性

一是财政收入真实完整性。审查财政收入是否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并划缴入库,有无通过往来和过渡户等隐匿截留收入,或调节收入入库进度的情况。财政有无通过支出或借款给企业缴税、空转预算收入;有无将经营服务性收费、医疗收入以及其他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不属于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和按规定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虚增预算收入情况,或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划缴财政专户现象。调查收入调库及退库的依据、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检查有无以退库方式安排相关单位的支出。关注国土部门管理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存在以一般预算收入入库,变相调节收入结构等问题。

二是财政收入合法性。审查征管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转让收费主体,利用行政审批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重点关注国土、环保、人防、物价等职能部门收费管理情况。

三是非税收入上级分成部分检查。重点检查财政及相关征管部门是否认真执行非税收入政策;是否及时、足额征缴、上解上级非税收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减征上级非税收入情况。

2.财政支出的真实、合法、效益性

了解各项支出是否按年度预算完成,有无无预算、超预算列支,有无虚列支出或支出挂账的问题。预备费使用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合乎法定用途。超收收入安排是否向人大报告。财政支出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有无缺位”“越位现象。专项资金是否有效发挥了政策的导向作用,有无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重点关注环保、教育、涉农等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及整合情况。

3.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分配及效益情况

主要审查转移支付收入是否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并向同级人大报告,分配是否科学合理,管理是否有效,有无延压滞留现象。                  

4.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往来情况

主要审查预算暂存、暂付是否合规,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利用预算往来隐瞒收入,虚列支出或支出挂账等情况。有无违反规定出借预算资金。长期往来账款有无重大决策失误,分析潜在的财政风险。

5.财政结转资金的真实合法性

检查是否按规定结转,有无虚列结转和超范围、无项目、无资金结转,有无长期结转未及时清理情况。上级财政的专项补助是否按规定用途结转,有无违规用于平衡预算。

6.财政结算事项的合规性

主要审查结算事项的计算依据、数字是否准确,有无不按规定的项目结算或擅自提高补助数额的情况,有无乱列项目,虚列支出等现象,有无将应通过预算分配的资金通过结算自行分配的情况。

(三)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一是财政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性。审核提交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是否完整地包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债务预算五个部分。本级预算是否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债券收入和上年结转等,并接受人大监督;预备费是否按照法定要求编制。

二是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了解预算编制的规模、结构、编制依据和执行情况。预算收入的编制是否以科学合理的收入测算为依据,有无年初有意压低收入预算,造成实际执行超收较多。支出预算编制是否贯彻收支平衡、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做到不打赤字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运行支出,增加民生投入;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否合理,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通过项目预算补贴公用经费、造成部门之间苦乐不均问题;建设性支出是否按照调结构、转方式的思路扶持国家鼓励产业;预算编制是否细化到单位和项目,有无存在以切块资金等方式二次分配的问题,造成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问题。

2.预算批复、变动情况

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及时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是否存在年初支出预算批复比例过低,留有大量预留待分配指标的情况;有无年初可预计的支出不列或少列预算,年终大量追加预算的现象;财政用超收财力、调入资金、调整预算等财力性调整安排是否向人大报告、按程序报批,有无越权随意增加支出预算的现象;向一级预算单位调整预算的项目、数额、方式、原因、措施等情况是否真实、合法、可行;预算资金科目间的调剂使用是否合规。

3.预算执行情况

审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分析预算和实际执行差异的原因。审计预备费、超收财力等机动财力,以及上级专款中的待分配资金、上级财政结算补助收入、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单位或项目的切块资金、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政府统筹调控资金等资金安排的支出,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情况。检查预算分配是否公平公正透明,有无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的现象,是否向本部门倾斜。

(四)财政管理改革运行情况

1.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分析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与资金支付比例,评价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管理现状。审查是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有无截留、转移预算资金和拨款不及时问题。审查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是否对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的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跟踪,是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

2.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情况

了解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推进情况,检查部门预算覆盖范围、部门预算批复、定额标准制定、项目库建设及项目支出效益等方面的情况,摸清追加预算的规模与结构,审计是否存在部门预算编制面小,预留待分配指标多、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检查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制定是否科学、能否满足部门正常运转需要,项目支出安排是否科学规范,有无先批预算,后定项目、及部门之间苦乐不均问题。

3.政府采购改革情况

关注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资金拨付使用、集中采购的规模范围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检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有无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范围内无预算采购的问题,是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并将保障性住房、水利建设、强农惠农、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保障等民生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贯穿采购全程、涵盖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全方位监管体系。

4.其他财政管理改革情况

了解公务卡改革实施情况,检查预算单位是否都纳入了公务卡改革范围,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检查其是否有效运行,并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了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行情况,是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五)税收征管情况

1.税收会计核算情况

检查税务机关会统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是否按照税收会计制度的要求,以企业纳税申报为基础,如实反映应征和待征税收,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和少报欠税问题,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税收收入,造成会统信息失真的现象。

2.税收征管情况

一是税款征收情况。审查税务部门是否按照税收征收期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做到应管尽管、应征尽征。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延伸调查,检查有税不征、少征税款或征过头税,及贷款、借款、集资交税的问题;征收关系税、以费抵税、人情税以及私分、贪污、挪用税款问题。二是税收入库级次检查。检查税款的征收是否按我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所确定的预算级次入库,有无隐瞒、截留、侵占上级或下级财政收入的问题。三是收入退库情况。了解退税的依据、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手续是否齐全,退税的计算、预算级次和科目是否正确,所退税款的去向是否与申请退税的理由一致。有无超范围退税。有无人为压低当年收入基数,年终突击退税。四是税收票证管理情况。审查税务机关和票证管理员是否履行了其工作职责;税收票证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税收票证的填开、结报缴销、作废和停用、销毁是否合规。五是审查税务稽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执法是否严格规范,有无将正常税收作稽查税收入库。

(六)内控制度建设和财政资金安全情况

关注财政、地税等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防范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到位,执行是否有效。开展内部控制测评,查找资金、账户、票据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防止侵占、挪用财政资金现象发生,促进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完整。

1.财政国库等部门是否建立了用款计划审批、资金审核支付、银行账户监管、财务会计核算、内部印章印鉴管理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分工明确的岗位制衡机制;账户开设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开设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同类账户是否进行了合并与清理,有无多开银行账户,随意转存、出借资金等管理问题,各业务部门是否及时将财政专户移交财政国库部门管理。资金账户对账机制是否健全有效,资金结存是否合规、真实,财政专户资金是否存在长期沉淀影响资金效益情况。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有无违规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户,所有非税账户是否做到只收不支、所有收入从汇缴户缴入国库或专户,汇缴户是否及时清理清算,非税汇缴户账实、账表是否一致。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核销和销毁是否合法规范。

2.税务部门内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税收待报解税款结算户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各项税款及滞纳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入金库,有无违规开设税收过渡户,或利用税收待报解结算户调节收入进度,延压、坐支税款的现象。检查税收保证金账户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有无将正常税收纳入税收保证金账户核算,是否及时结算清理将税款缴入国库。

(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摸清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来源、投向及管理等总体情况,分析比较债务余额结构和增减变化情况,评价政府性债务规模的适当性,偿债责任和风险。审查政府性债务的规划、管理、审批和风险控制情况,分析举债规模和与财力是否匹配,揭示和反映债务资金融资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潜在的财政风险。推动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接受人大监督。

具体审查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规范,债务收支是否编入预算,是否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政府性债务的取得和使用是否合规,效果效益如何,重点关注政府融资平台、党委政府决策的重大建设项目负债情况,审查政府及相关单位有无违规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的问题;审查融资平台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发行债券和获得贷款,或贷款用途不当,将贷款用作项目资本金,以及违规集资问题。

(八)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审查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资产的购置、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资源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经营收入和处置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国库。

(九)上次财政决算审计的整改情况

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全面执行上次财政决算审计决定和意见,并了解被审计单位审计建议的采纳及建章立制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2014三县一市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按照创新思路、改进方式、抓住重点、提高效率的基本思路,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审计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财政审计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

(二)审计分工

经责室、投资审计科负责对吉首市财政决算审计;财政审计科负责对花垣县财政决算审计;经贸审计科、法制科负责对永顺县财政决算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对古丈县财政决算审计。

(三)实施步骤

1.计划准备阶段

1201456日前,财政审计科草拟三县一市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2201458日前,下发审计通知书

32014512,各审计组统一进点。

2.现场实施阶段

2014512615,各审计组结束现场审计。

3.审计报告阶段

12014620日前审计小组报告交局务会讨论。

22014628日前完成对被审计单位征求审计意见。

32014630出具审计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二)大力开展计算机审计,有效提高审计效率。

(三)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四)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维护审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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