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州审计局机关院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002
  • 文号:州审办发〔2022〕15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审计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2-10-08
  • 签署日期:2022-10-08
  • 登记日期:2022-10-08
  • 发文日期:2022-10-08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州审计局机关院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0-08 字体大小:

湘西州审计局机关院落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州审计局机关院内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加快推动湘西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湘西建设,特制定机关院落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机关院内住户、租户、承租户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涂不乱扔,提倡“垃圾分类”,遵守交通秩序,行车礼让斑马线,行路不闯红灯,不车窗抛物,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

二、州审计局将逐步推行物业管理,以楼栋屋檐为界院内住户和租户房屋维修事项需自行负责,屋檐外公共区域部分暂由局机关负责。

三、机关院内车库供单位停放车辆,其他人员的车辆不得占位停放。私家车一律按线有序停放,严禁跨线停车,线外停车。对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影响院内道路畅通或影响院内公共安全的车辆,将禁止驶入本机关。各种车辆进出机关大院必须减速慢行,不得鸣笛。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鼓励自行排查家庭存在的消防隐患,因不配合安全排查引发的事故,责任自负,并报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严禁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及堆放杂物。不得在楼顶平台等公共区域擅自种养花草或种菜,不得乱挂乱晾晒。

六、严禁利用公用自来水洗车。

七、严禁违反环保有关规定在公共走廊或自家阳台熏制腊肉。

八、严禁在机关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严禁在机关院内饲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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