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州审计局根据州政府要求,深入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各责任部门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归还原资金渠道、追补资金等方式整改存在的问题。截至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且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均作出了情况说明,将逐年消化解决。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州财政局未将上级提前告知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足额编入2014年年初预算的问题
由于2014年度预算在审计前已编制完成并报州人大审查通过。针对此类情况,州财政局今后将加强测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关于2014年州财政局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
州财政局今后将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及时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关于财政专户年末余额4.89亿元,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
财政专户余额中有3.52亿元是2014年12月份收到的各项专项资金,已于2015年初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其余资金也按整改要求和项目进度陆续拨付到位,其中,退耕还林利息收入及农发基金已全部缴库或归还财政。州财政局今后将加强协调与跟踪,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四)关于未及时清理清收以前年度出借资金12725万元的问题
主要是2009年兴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借款8000万元,以及湘泉集团、州机床厂、湘泉制药等企业的借款。今年来,州财政局加大清收出借财政资金力度,目前已收回141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欠规范,处置资金有风险的问题
1、州畜牧局违规购置土地问题
州畜牧局就二级机构整体搬迁违规购置土地问题向州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州政府先后召开州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目前正在处理之中。
2、州畜牧局1.013亿元土地成交价款未收到位问题
州畜牧局位于杨家坪内住户房屋已经拆除,并对州畜科所等单位的房屋和设施进行拆除,但部分个人租赁州畜科所、州冷冻精液站场地的门面和设施没有完全拆除,需吉首市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目前未向开发商全面交割出让的土地,暂时无法清收到位全部土地款。
(二)关于出借专项资金长期未清理结算的问题
1、州移民局出借专项资金长期未清理催收1940.24万元问题
多为2006年度前出借给县市移民局及移民企业,大部分已形成呆账、死账。州移民局已上报省移民局申请核销,省移民局暂未有正式回复。
2、州畜牧局违规出借征地拆迁资金398.60万元问题
州畜牧局已将出借资金收回。
(三)关于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作经费的问题
1、州农业局基本支出挤占各类专项资金138.87万元问题
州农业委今后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州商务局下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州商务信息中心违规获得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10万元,2014年末结存89.71万元问题
州商务局对州商务信息中心的资产进行了清算,撤销了该机构,并将该中心资产并入州商务局。对于结存资金89.71万元的问题,州商务局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四)关于项目实施缓慢,部分资金结存较大的问题
1、州农业局及下属二级单位2014年末专项资金余额1172.5万元问题
州农业委已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结转资金已安排用于项目建设。
2、州移民局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滞留资金538.18万元问题
州移民局已向州政府进行书面报告,请求将以前年度滚存的资金调整为“十三五”库区规划编制规划费用。
3、州卫生局2014年末结存资金1170.26万元问题
截止8月底,州卫计委按照资金性质和使用渠道,共拨付各项结存资金920.93万元。余下结存资金,州卫计委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资金效益。
(五)关于13个部门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各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通过加快报账进度、收回借款、调整账务、拨款、申请核销等方式对往来款项进行了处理。个别问题暂时整改未到位的,均作了情况说明。
(六)关于资产管理欠完整,部分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
1、5个行管办部分资产账、证不全问题
由于涉及机构合并,以上单位已根据财政部门要求进行清产核资,待清产核资完成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2、州农办的长沙红星、广州番禺、永顺王村农贸市场三处房产面积505.48 m2,虽已办理权证,但未登记入账
州农业委已将三处房产纳入单位大账管理。
(七)关于项目资金监管欠到位,规定用途未达预期的问题
1、州商务局对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监管欠到位的问题
州商务局健全完善了《商务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明确了审批程序,加强了监督管理,并将审定后的商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在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州经信委对2014年产业转型升级中央建设资金2095万元下拨至泸溪县,至审计时止,泸溪县已拨项目单位1400万元,未拨695万元。经对项目单位调查,目前均已停产,资金使用情况无法核实的问题。
拨付给泸溪县金旭冶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800万元,该公司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由于湖南省派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无法联系该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拨付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600万元正在组织核实之中。
三、民生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1、棚户区改造对象底数不清的问题
凤凰县将后续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十三五”规划,制定了《凤凰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花垣县制定了《花垣县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14-2020)》,包含了1.2万套棚户区改造。其他县市根据国家对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投入增多等政策,均不同程度修订完善了棚户区改造规划。
2、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专项资金结存较大的问题
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保障房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障房建设工作,切实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此外,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和规范后续管理的通知》,对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州住建局对保障房建设实行开工销号、竣工销号、分配销号等措施的全过程管理,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分配、运营等管理程序逐步规范。
3、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各县市按照审计建议,对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人员进行了及时处理,取消了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资格,并追回了部分资金。
4、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使用或管理不善的问题
违规转租转借的保障房已全部收回;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正在组织办理保障房产权手续。保障房空置的,各县市加快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分配力度,确保尽快分配到位。
(二)关于州本级政府性基金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
1、福利彩票公益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州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站已建成未使用问题
州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站已正式启用。
(2)州福利院养老中心、光荣院建设历时多年尚未建成问题
以上项目正在建设中。
2、州体育局及其二级机构挤占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问题
一是已终止与深圳市壹天讯科有限责任公司体育彩票销售合同,停止支付了2014年度深圳市壹天讯科有限责任公司体育彩票销售“宣传费”。二是州教体局清收了州体育彩票中心以虚假发票套取发放县市管理员的1万元,并停止向州体育彩票中心拨付体彩公益金。三是州教体局今后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依法依规使用体彩公益金。
3、价格调节基金多头分配,使用分散、迟缓的问题
今后在价格调节基金分配管理中,严格执行《州本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散装水泥基金、墙体材料基金基本用于工作经费的问题
2014年散装水泥基金完成支出预算的44%(其中返还县市25%,本级支出19%)、墙体材料基金完成支出预算的30%(基本用于工作经费)。2015年加强了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加快了预算执行力度,1月份散装办拨付3家散装水泥生产和使用企业发展散装水泥扶持资金50万元,墙体办加大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三)关于社会抚养费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
1、吉首市、龙山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的问题
吉首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吉人口领发〔2015〕2号),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龙山县将社会抚养费专项调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大对随意降低标准、垫付上缴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
2、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吉首市明确规定,2015年起严禁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按比例拨付给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作为工作经费,确保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资金不低于征收总额的65%。龙山县修订了龙办〔2013〕49号文件部分条款,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生育关怀和弥补社会抚养费征收成本费用。
(四)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
1、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
各县市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均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大部分进入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阶段。
2、财政有偿资金应收未收2611.67万元的问题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有偿资金都是十年前的老欠款,目前已经取消了有偿扶持的方式。州、县市有关部门积极上门催收,由于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单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目前正在解决之中。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问题,已督促各被审计的建设单位按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二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州政府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规划,细化招标清单,按真实工程量和法定定额编制概预算,切实履行过程管理职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四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扩大了审计监督的范围。截止11月底,州审计局共实施竣工结算审计项目59个,审计金额1.914亿元,审减金额3470万元;对州政府行政中心、州医院外科大楼等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完成计量支付审核17次,出具计量支付审核结论书17份,审计金额9102元,核减金额4337万元,较大程度地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了建设资金或制止了施工单位多报工程实物量进度款的行为。
五、财政决算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出借财政资金12.6亿元,影响财政资金正常使用问题的整改
截止10月底,凤凰县已收回借款26603万元;龙山县已收回借款18916万元;保靖县收回借款6881.51万元;湘西经开区已收回洁宝公司200万元,余款800万元,12月底收回。
(二)关于专项资金专户结存较大,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问题的整改
截止10月底,龙山县已整合财政专户存量资金59207万元,统筹用于交通、水利和保障房建设;保靖县减少2014年及以前年度专项结存资金31247万元;凤凰县结存资金已使用47182.8万元。经开区专项结存主要是保障房建设资金,将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拨付。
(三)关于财政收入征收欠规范问题的整改
1、提前征收税款问题
今后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未足额征收非税收入问题
龙山县将应缴州级收入25.74万元已上缴州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保靖县将应缴州级收入52.61万元已经缴入州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经征收66.67万元,其余应征未征资金正在征收中。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偿债压力较重问题的整改
各县市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政府性债务管理细则》,实施了先审批后举债的申报程序和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规范了政府性举债行为,较好地控制了债务规模,债务率和偿债率均低于警戒线,在可用财力承受限度内。同时,各县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了偿债计划,强化了债务风险意识。
(五)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工作经费比例较高问题的整改
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市残疾人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导致征收的残保金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和办公运转。州残联将督促县市残疾人服务机构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严控残保金用于工作经费的比例,按照有关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六、永顺县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小微企业经济实力弱,金融资源承载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今年以来,永顺县加强金融机构建设,成立了村镇银行、农业信用担保办事处,对全县金融机构实行了年度目标考核,从贷款净增额、支农支小贷款总额等8个指标分季调度,加大检查力度和奖励额度,并启动全县小微企业贷款需求调查摸底工作。截至9月底,全县存贷比已达49.1%。同时,出台了《永顺县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5〕56号),不断加大金融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地方配套任务重,资金难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积极向上反映,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三)关于项目资金安排效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省、州、县联动,精准确定扶贫对象。永顺县建立完善了扶贫项目库,共规划入库基础设施等十大类精准扶贫项目6309个,计划总投资32.02亿元。
(四)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工作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目前根据实际情况,正在进行相关制度、政策的调研。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没有整改到位的,已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和计划,州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