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1 字体大小:

                ——2016829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州审计局对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以推动中央、省州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提高绩效为主线,着力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主动服务全州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州本级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了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民宗委等11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同时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民政资金、扶贫资金等进行了审计

2015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财政实力大幅提升。全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42亿元,比上年增加13.79亿元,增长21.33%,其中:地方收入46.12亿元,增长22.20%;上划省级收入4.96亿元,增长5.42%;上划中央收入27.34亿元,增长23.22%

——服务发展成效明显。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着力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大力支持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投入带动投资增长的关键作用;大力支持文化旅游、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全力推动创新创业园区“73”计划和标准厂房建设等。

——保障民生更加有力。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使广大群众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全州民生支出161.89亿元,同比增长21.62%;教育支出41.26亿元,增长1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6亿元,增长17.08%;医疗卫生支出22.46亿元,增长14.66%;财政扶贫支出10.21亿元,同比增长41.01%;住房保障支出23.24亿元,增长23.5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90亿元,增长6.80%

——财税改革扎实推进。一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三是整合资金推进“73”计划、“五小”水利建设等工作;四是成功置换政府存量债务31.39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债务压力;五是推广运用PPP模式,全州新增3个项目进入全省PPP示范项目笼子,总投资达93.93亿元;六是清理和压减州直部门单位专项资金10404549万元。

——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修订了《州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草拟了《湘西自治州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了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约束和债务风险防控。二是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推进罚没收入、排污费等非税收入逐步实行收支脱钩,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州本级495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审计制度日趋完善。今年来,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西自治州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三个文件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强化审计整改,健全内审机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审计整改力度加大。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去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州人民政府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州审计局加强跟踪督促,审计所指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截止201512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增收节支7.03亿元,调账处理5.63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0.06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0.8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9项。审计发现的5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1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州本级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财经法纪观念、推进落实上级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个别领域仍存在违纪违法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特别是某些方面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信息系统不共享、综合措施配合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财政资金绩效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州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预算公开及资金分配拨付、非税收入汇缴清算情况。2015年,州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州情实际编制的预算,其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有缺项。2015年州财政局在编制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时,未将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444.2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2.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理缴库。一是截止201512月,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余额为8940.53万元,其中国土部门土地往来款5403.78万元,主要是:州畜牧局上缴土地价款暂未入库3669.86万元,州公路局上缴土地价款暂未入库1170.82万元,州金宏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缴土地价款暂未入库243.53万元等。二是截止201512月,因部分单位未及时开票和收入提前关账等原因,待查收入余额为6845.73万元,经查20163月底已陆续调整入库5620.14万元。

(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专项资金设置及管理、政府性债务控制、土地出让价款管理等情况。2015年,州财政局积极推行财政公开,均衡调度财政资金,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州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设置过多、过散。2015年设置专项846个,总金额11.92亿元;2016年设置专项789个,总金额10.79亿元。2016年比2015年压缩专项57个,压缩比例6.74%,压缩金额1.13亿元,压缩比例9.48%

2.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15年州本级土地储备管理成本、土地出让成本和矿业权管理、出让、前期成本共计1555.54万元,由州非税局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收购储备金暂行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0922号)规定,从非税收入汇缴户直接拨付国土部门,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州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审计了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安监局、州环保局、州交通局、州人社局、州粮食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州农机局、州民宗委、州司法局共11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这些部门单位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审计或延伸。从审计结果来看,这些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支出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不同程度下降,规范管理效果较为明显。但在往来款项清理结算、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以及财务核算等方面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经审计抽查发现,有6个部门单位存在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或未及时结算的问题,涉及金额4361.21万元。近3年来,通过抽查22个州直部门单位,往来款项资金余额达10359.82万元,大部分未及时清理结算,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甚至还可能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隐患。

2.部分专项资金监管欠到位。一是存在违规支付驾驶员技能培训补贴现象。因申报培训人员的信息未共享,监管未到位,经审计抽查,发现州本级及6个县驾驶员定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存在以虚假资料违规申报驾驶员技能培训补贴19523.18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违规享受补贴23.18万元。对此问题,州人社局及时组织专项核查,截止2016620日,共核查出1625人违规申报培训补贴200.23万元,已追回200.23万元。二是存在骗取农机购置补贴现象。经延伸审计发现,龙山县农业局所属蔬菜产业协会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92万元,资金去向不明;龙山县农机局推广站工作人员伙同他人虚报资料,骗取“百千万”工程农机补贴30万元。三是专项资金报账率偏低。如2015年全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至20163月累计报账2070.54万元,是年度计划总额4929万元的42%,其中:花垣县报账96万元,占该县年度计划金额614万元的16%

3.财务核算管理欠合规。一是湘西经开区未及时清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35.78万元;已征收的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122.19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劳动保险基金专户管理;违规使用智慧园区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支付鑫达公司借款利息99万元。二是州安监局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23.86万元,用收款单位白条作为依据支付永顺县抚志乡财政所等4家单位工作经费共计14万元。三是州司法局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收取吉首监狱吉阳工贸公司资金15万元、收取吉首监狱目标管理费15万元、收取湘西州强制戒毒所绩效考核费4万元,共计34万元列该单位“其他收入”。四是州环保局违规在州清源环保实业公司列支聘用人员工资、绩效奖及公车燃油费21.94万元。

4.“三公”经费审计情况。从本次审计情况看,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所审计的11个部门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总支出826.15万元,比2014年减少97.62万元,同比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费2015年支出291.38万元,比2014年减少11.13万元,同比下降3.7%2015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5.62万元,比2014年减少95.64万元,同比下降15%。州人社局、州环保局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共计9.15万元,均经过组织审批,经费列入当年财政支出。

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已清缴入库各项财政收入635.78万元,追回或退还322.18万元,规范管理1249.9万元,调整账目3111.31万元。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5年全州各级财政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2.18亿元,完成当年开工任4.32万套,基本建成任务2.04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1.43万户,竣工1.43万户,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2015年全州共有137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仍获审批通过,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33.29万元。二是全州440套保障性住房空置时间超过1年,其中:永顺县224套、凤凰县134套、湘西经开区82套。保靖县134户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分配家庭无法入住。三是全州7081套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其中:经开区204套、凤凰县3436套,永顺县3441套。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指出的问题,州政府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亲自督促,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整改措施,实行一月一调度,强化县市政府主体责任,限期落实到位。截止20166月底,针对审计发现的2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问题,正在整改10个问题。

(二)民政资金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32014年全州财政共筹集民政专项资金18.08亿元,期间共支出17.89亿元,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享受对象信息未共享,审核欠严格,导致全州1046户经济条件变好、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仍享受城乡低保。二是保靖县民政局出纳宋某利用职务之便涉嫌挪用公款29万元,光荣院院长向某利用职务之便,涉嫌挪用入院老人的定期定量补助10万元。三是古丈县移民局虚报资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4万元,用于移民避险搬迁47.3万元,出借6.7万元,剩余80万元资金保管于该局借调人员苏某个人账户,审计期间已将结余资金及利息上交县财政。古丈县古阳河水库协调领导小组虚报资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3万元,被古阳镇政府借支3万元,被农户挂失取走1万元,剩余49万元以该县五保户苏某名义存入银行定期,存折由单位财务人员保管。永吉高速公路建设古丈县协调指挥部虚报资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万元,由财务人员保管拟用于拆迁安置补偿。

针对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指出的问题,州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进一步核实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截止20166月底,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情况。从保靖县、凤凰县扶贫资金审计情况看,两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扶贫政策,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等措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扶贫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经审计抽查发现:一是扶贫规划和项目库根据可批性申报,难以结合当地实际,特别是到村到户项目与年度计划衔接不紧密,不够精准,指导性不够。二是因职能部门信息未共享,调查摸底未精准,导致不符合政策对象违规享受扶贫政策。如保靖县发现在城市拥有房产、小汽车以及公职人员等享受扶持资金共211户,涉及扶贫资金41.6万元;凤凰县发现不符合规定信息共1026条,涉及金额51.79万元。

2.扶贫资金管理欠规范。经审计抽查发现:一是保靖县有7个项目存在以虚假资料报账,涉嫌套取扶贫资金69.21万元。二是凤凰县20132014年有18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未经评审或结算审计直接报账支出1271.45万元,占同期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总数的74%。三是凤凰县周某以湖南彬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义虚报资料,获得凤凰县都里乡拉毫村特色村寨表演场项目工程款50万元,历经9个多月,审计指出后,在审计期间,周某退回虚报工程款25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凤凰县、保靖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保靖县对移送的问题,县纪委正在查处。截止20166月底,审计指出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对湘西经开区等12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5.49亿元,审减金额0.98亿元,综合审减率为  17.85%,提出审计建议161条,建设单位采纳155条。

在实施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粗放,立项缺乏深入细致的前期调研,项目变更内容多,突破概算大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部分项目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未履行报批程序。三是个别项目违反招标程序,存在招投标前签订施工合同。个别附属工程,未履行招标程序,直接发包。

针对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问题,审计已责成各被审计的建设单位按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针对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规范附属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州审计局先后对吉首市、永顺县、古丈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通过对近20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所涉及的单位进行审计,推进了“两供两治”开工建设,调整建设项目3个,规范完善管理5。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本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如永顺县自来水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渗滤液处理提质改造、水质监测站建设4个工程项目,2015年计划投资6684万元,由于县级财政无力配套投入资金,致使该项目未能开工建设。

(二)个别已建成项目产能闲置,存在损失浪费隐患。如永顺县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投资额249.9万元,2011年完工交付使用,由于管理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操控,县环保部门监管不严等原因,至2015年底该设备一直闲置,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的隐患。

(三)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盘活到位。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欠到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未实施,资金未拨付。如吉首市第四中学综合楼项目,因前期地勘不到位,地质情况复杂,导致项目进度滞后,505万元资金未及时拨付;古丈县以工代赈项目2015年存量资金安排的岩头寨坪家村异地搬迁550万元和高望界生态移民项目280万元项目,因政策变化,异地搬迁项目实施难度大,项目未实施,资金未使用。二是古丈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历年结余1624万元,未作盘活安排,长期滞留专户。

对以上问题,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方案,逐步加以整改。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对各项可预见收入要完整编入年初预算,确保年度预算全面完整。二是科学合理地测定部门公用及专项经费标准,保障开展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一是及时清理结算州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资金,确保年度财政收入真实完整。二是建议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三是切实加大各单位往来账款清理,做到定期对账、及时结算,规范支出审批程序,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交易、处置审批,尽快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及时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部门单位涉及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利用的协议行为,实行合法性审查,防范政府合同风险。六是加快财政存量资金的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及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实行绩效管理。一是全面清理州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的设置和管理及时出台相关制度予以规范,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和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财政的导向作用。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的评审论证、实质性审查等工作,完善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四是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机制。一是有关单位、部门和县市政府应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特别是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管理,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诚恳接受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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