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州审计局局长 印 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督促和要求各部门单位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着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切实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州审计局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深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指导,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及时向州政府汇报,对规定时限内未能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查明原因,分类处理,进一步跟踪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州政府要求,主动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健全制度、限时办结,对审计发现问题通过强化管理、归还原资金渠道、督促拨付资金、追究责任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总的来看,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着力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改效果明显,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26个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23个,占88.46%;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等暂时难以整改到位,逐步或正在整改的3个,占11.54%,但均作出了情况说明,逐年消化解决。 截至2016年11月底,为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州人民政府出台相关制度文件6个。各级各部门通过审计整改,规范资金管理1.5亿元,促进及时拨付使用资金19.38亿元,直接促进增收节支0.63亿元,根据审计意见或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5项。根据审计移送或发现问题,经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实后,对37人追究责任或作出相关处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有缺项问题。州财政局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安排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000万元。
2.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理缴库问题。一是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余额3036.75万元,已拨付到学校、协会及相关单位2738.25万元,剩余298.5万元为环保部门按规定收取的“三同时”保证金,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合格后,需按程序退付给相关单位;国土部门往来款5403.78万元,按照规定,计提相关基金和专项收入后已缴库到位。二是截至2016年11月底,已确认缴库的2015年底待查收入5952.02万元,已按照规定入库到位。需进一步核实的待查余额893.71万元,其中:2014年前历史遗留无单位或无确认人的老待查327.62万元,2015年仅显示缴款人等信息暂时无法确认的待查566.09万元。对于超过两年以上无人确认的待查收入,通过再次核对清理仍无法确认的待查收入,作为公共财政资金缴入国库。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州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设置过多、过散问题。一是州财政局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认真清理不合理的专项和整合散小专项,已将州本级专项由722个压减到526个,压减金额5694万元。二是州政府出台《湘西自治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6〕15号),推行“1+x”专项资金设置管理。
2.关于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问题。州财政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16年初预算中,已将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同时州政府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6〕26号),加强对土地出让资金的管理。
(三)州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问题。一是州政府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了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重点就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等问题进行了检查规范。二是州直各部门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结算。如:州交通运输局委托财政扣回借款579万元,州司法局收回借款19.5万元,州林业局、州民宗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州粮食局、州扶贫办已清理长期挂账待核销金额1798.51万元。
2.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监管欠到位问题。一是州人社局组织力量对全州2014-2015年培训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共追回驾驶员定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虚假资料申报驾驶员技能培训补贴资金223.42万元,并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建立了再就业培训补贴资料“双岗双审”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申报申领培训补贴现象的发生。二是对骗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相关部门对龙山县蔬菜办相关责任人违纪问题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之中;对龙山县农机局推广站站长王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龙山县茨岩塘镇农机员田某某警告处分并撤销龙山红苏合作社理事长职务。三是州民宗委对全州少数民族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督促检查,至2016年10月底,全州报账金额4319万元,占年度计划总额的88%,其中花垣报账达到67%。
3.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欠规范问题。一是相关部门正委托中介机构对州民宗委及其下属州民研所与宏民公司共同开发的锦绣湘西大厦进行竣工决算工作。二是州粮食局原下属二级机构汇丰公司对广州房产,按购置原值31.06万元于2016年6月计入固定资产。因该房为小产权房,故未能办理房产证。
4.关于财务核算管理欠合规问题。一是湘西经开区已清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76.42万元,另259.36万元因名门江山项目被法院查封并停止运转,暂时无法收取;劳动保险基金122.19万元已缴入州社保统筹专户。二是州安监局承诺今后不再发生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用收款单位白条作为依据支付经费现象发生。三是州司法局2016年已停止向下属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四是州环保局已停止在下属单位州清源环保实业公司列支聘用人员工资、绩效奖及公车燃油费等行为。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结存额大,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州政府督查室组织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多次联合督促检查,促进及时拨付使用资金16.5亿元,至2016年11月底,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累计结存8.51亿元。目前,正在加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按形成的实物量结算拨付资金。
2.关于部分安居工程项目运营管理欠规范问题。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亲自督促,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整改措施,实行一月一调度,强化县市政府主体责任,限期落实到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工作,至2016年10月底,涉及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促进出台和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和规范管理的文件2个,即:《凤凰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和《湘西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对应予追究责任的相关问题,各县市采取了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等形式予以追责3个相关单位和24人。
(二)民政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民政专项资金结存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一是各县市民政部门对结存资金按资金文件类别进行清理,通过及时拨付、统筹整合等形式,至2016年10月,已消化2014年以前各项民政资金2.45亿元。二是州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16〕36号),推动涉农结存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2.关于部分民政资金管理欠规范问题。一是州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进一步核实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至2016年10月,已取消城乡低保资格或停止发放低保金1022户,其中:吉首市320户,凤凰县158户,龙山县78户,保靖县78户,永顺县50户,花垣县27户,古丈县13户,泸溪县298户。二是保靖县对挪用民政资金的宋某给予记过处分、彭某给予警告处分、向某给予记过处分。三是古丈县政府对移民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将资金整合用作移民搬迁工程,并要求古阳河水库协调领导小组和永吉高速古丈指挥部将套取资金尽快发放到搬迁户。
(三)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州政府对精准扶贫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政府认真进行精准识别,至2016年10月,各县市已建立精准扶贫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到人,扶贫项目到人。二是清理调整不符合扶贫对象3591户,其中:保靖县3534户,凤凰县57户。
2.关于扶贫资金管理欠规范问题。一是保靖县相关部门对4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有2个项目正在调查核实。二是凤凰县制定出台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5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必须经过竣工结算审计。拉毫村特色村寨表演场已停建,经相关部门批准,此项目已调整为修建3口水井、1个亭子,调整工程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审核报账。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一是由州监察局牵头,联合住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对全州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二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监督管理,至2016年10月,进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开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项目1024个,交易金额315.29亿元,节约投资2.79亿元。三是制定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州政办发〔2016〕30号),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规范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的管理。明确州内所有工程建设领域,除对建筑业企业依法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四是州审计局按照规定要求,通过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10家资质较高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投资审计的覆盖面。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本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问题。永顺县自来水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渗滤液处理提质改造、水质监测站建设4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二)关于个别已建成项目产能闲置,存在损失浪费隐患问题。永顺县垃圾处理场已由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已完工验收。
(三)关于财政存量资金较大,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问题。一是州政府督查室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存量资金消化情况进行多次联合检查督促,及时通报财政存量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二是县市政府按照《关于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涉农部门认真清理财政结存资金,及时支付、发放涉农资金。截止2016年11月底,吉首市财政存量资金余额6.56亿元;古丈县财政存量资金余额5.54亿元。结存的资金主要是保障房建设资金、教育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等,两县市正进一步按规定程序加快资金拨付。
(四)关于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盘活到位问题。一是吉首市第四中学综合楼项目主体已经完工,项目资金505万元已用于该工程。古丈县以工代赈项目2015年存量资金安排的岩头寨镇坪家村易地搬迁550万元项目,因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原项目无法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已调整到古丈县民生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此笔资金已使用完毕。高望界生态移民项目280万元未使用,已整合至脱贫村村道硬化项目,正在实施。二是古丈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历年结余1624万元,2016年已报账使用973万元、打捆用于精准扶贫41万元、学校“三通两平台”工程350万元、三小综合楼结账100万元、一中综合楼建设100万元、二小教学楼维修6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州人民政府及各责任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州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委对审计整改工作指导有力。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整改。对于一些可量化的款项,该收回的已收回,该上缴的已上缴,该归还原资金渠道的已归还,该调整账务的已完善相关账务处理;对于一些不能量化的一般性问题,已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防止再次发生;情节严重的,已移送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少数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比较困难,需要逐步解决;个别问题较为复杂,进一步查实或追究责任需要一定时间,正在逐步整改之中。对此,州审计局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继续跟踪相关问题的整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切实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为我州推进“五大建设”、建设“四个湘西”,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