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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资”清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以湘西州泸溪县“三资”清理工作为例

  • 2015年09月09日 09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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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以来,湖南省泸溪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清理工作,及时指出和纠正有关单位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笔者现就我县“三资”清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目前“三资”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监管乏力,资产购建、处置问题多。“三资”清查中发现,泸溪县部分机关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土地权证;购置添加或上级配送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处置未按程序报批,私自处置等问题。如某乡镇漏计资产40000元,造成帐实反映不符。20131月县直单位为下属二级机构从某乡镇人民政府购入办公房二间,价值40000元,按合同,产权属某局,但在财务记录时漏计了资产入账,造成帐实不符。

(二)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清收,账面累计结存过大。如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大,遗留老欠太多,单位长时间挂账未进行清理。例某局往来款项20多万还是90年代原公费医疗办遗留未结清账款;某单位截止201412月,“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达1077.42万元,其中:有关单位借款32.66万元;个人借款达1044.75万元(其中包括调出的工作人员)。

(三)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监管不严,资金报账漏洞较大。如部分单位历史原因设置多个银行账户,有的未报财政部门审批,现仍旧保留;资金报账大额付现或报账款未直接支付到供货商,而是付款到单位职工或他人个人账户,再由职工或他人代付等等。如某局20132月,直接现金支付县内某南杂店烟酒食品17479元。

二、加强“三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笔者从事多年审计工作,结合审计要求和“三资”管理实际,现就如何破解“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加强固定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深化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管理上的任何疏漏都会导致管理链条的松动,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财政、国资等资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监督的管理,提高对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要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钱物分管的原则,完善内控管理。固定资产要有专门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调配、报损。单位财会部门要具体负责资产的总帐和明细帐;办公室要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帐和卡片帐,同时,办公室要根据“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一切资产的进出都要通过办公室,财会部门需有办公室出据的手续才能付款和登记财产帐。

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要设置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构,建立所使用资产办公室悬挂固定资产卡片、标签制度,实行一房一卡,一物一个标签,卡、标签和实物相符,进一步明确使用人的责任,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移动资产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移动,未经同意移动而造成资产流失和去向不明的应向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赔偿。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都要有书面的依据,使用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废单、调拨单、固定资产登记的卡片和标签,达到规范、整齐、统一。

四是强化固定资产的动态化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要将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贯穿于日常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每年至少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存,对需要修理的要及时进行修理,对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或者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实际上已损坏无法修复的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及时消帐。做到帐实、帐卡完全相符。

五是强化固定资产的模式化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要引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效益性评估。对现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损耗,具体计提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讨,这样有利于增强资产收益核算和控制成本,准确核算单位资产的真实价值,防止账面资产虚高现象。

(二)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和清理清收

一是构建往来款项管理的长效机制。就报账会计备用金管理、单位职工个人借款、各项支出的支付管理等方面建立规章制度,将往来款项的管理贯穿于日常会计业务的全过程,从源头上控制往来款项的形成,减少不合理往来的发生,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提供约束规范。

二是加强往来账款清欠归还,做到月清年结。根据各单位对往来款项的梳理情况,制定相关的文件,明确往来款项的清理办法、时间,有重点、分步骤进行清理,属于单位之间清欠的,在每月核对无误后,及时归还或在预算指标下达后归还给借款单位;属于个人清欠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算。

三是加强对往来款项清理的督促检查。纪委、财政、审计三家要联动,抽调专人成立往来清理工作小组,对往来款项的形成时间、原因、是否限期催缴各类应收款项、是否按规定做好结账调账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单位有序按时、按进度完成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单位账户清理和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账户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银行账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祛除部门利益驱动,下大力气,坚决取消不合规设置的银行账户,只开设基本存款账户。有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按规定开设专项资金存款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块资金封闭运行。资金结算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并直接划给实际收款单位的银行账户。报账人员取现或采用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的,可在切实履行支付审核手续后,将资金由专项资金存款账户转到其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上,不得通过收款人在其他银行的账户中转,确需经其他银行中转的,应报财政部门签批。

二是加快网银建设步伐,规范现金支付结算。积极推行公务员卡、收单POS等业务,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资金的网上监管,提高非现金结算比例,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

三是加强单位与银行、财政对账工作。要明确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责任,单位会计、出纳与财政具体经办操作人员对账;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单位对未达账项应在对账单中如实反映,详细说明; 对银行反馈的未达账和账款差错要指定专人查核,不得返原记账岗或对账单发送岗处理,必要时,银行有关人员应上门与客户共同分析、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一致。

(审批领导:向民利  供稿人: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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