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审计局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0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升审计工作水平,推进审计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湘西州《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审计监督

2014年审计工作将按照州政府批准的《湘西自治州审计局2014年审计目计划》的审计目标任务要求,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大项目的审计,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作用。2014年全年安排审计项目34个,其中: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审计3个,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或要求实施审计2个,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2个,财政决算审计4个,经济责任审计4个,政府投资审计9个。通过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对湘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质量管理

1.严格执行审计执法程序。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严格审计目复核、审核及审理工作,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重大审计目工作方案,督促审计组严格依程序执法,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2.积极开展审理工作。切实将审理工作作为提升目质量、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按照《湘西自治州审计机关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审计目的审理范围、审理方法、审理内容、审理程序等,实现审计目质量上新台阶。

3.提升审计听证会质量。对审计处罚符合听证条件的审计决定,履行先告知再举行审计听证会的程序,充分听取被处罚单位或被处罚人的申辩和陈述。

4.强化审计执法质量考核。按照《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执法质量考核办法》和《湘西自治州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标准》,强化审计目质量考核,把精品目评选和综合考核作为深化质量控制有力抓手,通过改进考核评比方法,完善考核评比内容,优化考核评比流程,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公正性,充分体现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工作的成果。

(三)落实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和湘西州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

2.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文书必须全部通过审计业务管理系统,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的三统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必须向州政府法制办落实三统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开发布、定期清理制度。积极推进以州政府办文件形式出台《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的意见》。

3.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强化规范行政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审计项目集体审议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整体合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规范审计文书管理。继续做好业务文书代拟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计机关的审计文书种类、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审计署规定执行;出具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文书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人员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对审计业务文书代拟稿进行严格审查。

(四)完善审计执法制度

1.完善审计职权三分离制度和现场审计工作日包干制度以及现场审计人员食宿定额包干制度。积极推进审计职权三分离管理制度,做实审计证据,完善审计工作底稿,认真落实现场审计工作日包干制度以及现场审计人员食宿定额包干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内部合理分工和内部监督机制。

2.完善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对州局各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审计局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完善《湘西州审计机关审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结合审计职权三分离制度,全面落实审计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任务,杜绝审计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大审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五)提升审计复议水平

1.严格履行审计复议告知义务。审计机关出具每份审计决定,均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复议途经、时间及受理复议机关。

2.规范审计复议工作。落实审计复议备案登记制度,规范审计复议操作流程,加强审计复议调查取证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对重大、复杂案件,则采取听证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方式。

3.做好审计复议应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申请复议诉讼的审计项目,与相关专业科室和人员进行认真复议应诉,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六)抓好执法检查培训

1.抓好审计执法质量检查。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为契机,及时完善审计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高整体审计执法质量;以评选优秀审计项目为抓手,在全州审计机关内,开展审计执法质量大检查,进一步规范审计行政行为。

2.编写审计执法指导案例。以健全审计执法指导案例制度为抓手,编写12个审计执法指导案例,便于审计业务人员平衡审计处理处罚力度。

3.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全年组织局班子成员集中学法2次;组织全局人员,开展12期审计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全局人员自学《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文件管理办法》等审计执法文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制

切实加强对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落实、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表彰,确保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完善载体建设

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审计动态》、《审计要情》和审计人员无纸化学法资料网络、干部在线学习资料网络,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和普法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信息化建设,构建法制学习资料平台,为全体审计人员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

(三)加强考核,提升质量

按照《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审计项目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州审发〔201415)和《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州审发〔201416号)的要求,对各科室、中心及八县市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对优秀审计项目进行表彰,同时择优向省审计厅推荐。

 

 

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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